数据可用性声明:本文关联实体数据集已在《全球变化数据仓储电子杂志(中英文)》出版,可获取:https://doi.org/10.3974/geodb.2025.11.08.V1 https://cstr.escience.org.cn/CSTR:20146.11.2025.11.08.V1.
1 前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文化多样性中最富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宝贵的共同财富[1]。中国的非遗丰富多彩,是中华文明五千余年绵延赓续的鲜活见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键构成,更是各族人民珍贵的精神瑰宝,其中所蕴含的知识及智慧在传承过程中规范着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价值取向,是维系民族团结协作,促进文化多元一体、和谐发展的粘合剂。
文化生态保护区以非遗保护为核心目标,强调在特定区域内开展“整体-在地”的保护实践。相较于以单个遗产项目为对象的保护路径,该模式更关注文化遗产与自然环境、社区生产生活之间的耦合关系,主张在区域尺度上统筹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形成可持续的保护与利用机制。其基本特征体现为过程性与开放性并存、要素关联性强、空间整体性突出[2]。因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不仅推动了中国非遗保护理念与实践的深化,也为国际遗产治理提供了具有本土经验的参考。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理论来源于1955年斯图尔特提出的“文化生态”,其主张将人类文化视为与自然环境互动的动态系统,强调文化适应与生态平衡的关系[3],为理解区域文化特征的形成机制提供了分析框架。文化生态保护区以行政区域划界,同时具有以文化为核心的多重身份属性[4],其建设贯穿人民生产生活行动,体现了非遗从区域整体保护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文化逻辑[5],突出了开发与保护中的“互嵌式发展”[6],是以各种形式的非遗实践来提升各族人民生活质量的过程[5],也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2007年,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设立,标志着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启动。截至2024年12月,国家层面已形成16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与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合计23个),覆盖17个省份;省级层面累计设立25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将其界定为:以非遗保护为核心,对具有重要价值与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实施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7]。该办法强调保护优先、整体保护以及“见人见物见生活”等原则,并提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需在省(区、市)范围内已开展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由此可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构成国家级建设的重要基础。
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文化生态保护的重要地理单元和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的重要抓手,但当前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且研究视角大多基于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基础,依托地理学开展的相关研究仍显不足。因此,本研究通过梳理文化和旅游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公告及文件,整理构建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集,从空间层次构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骨架,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和研究支撑。
2 数据集元数据简介
《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空间分布数据集》[8]的名称、作者、地理区域、数据年代、数据集组成、数据出版与共享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政策等信息见表1。
3 数据研发方法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需制定总体规划,并在总体规划实施三年后提出验收申请,通过验收的实验区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授牌。参考相关文件说法,统一命名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涵盖了自2007年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以来的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
| 条目 | 描述 |
|---|---|
| 数据集名称 | 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空间分布数据集 |
| 数据集短名 | CEPZs_China |
| 作者信息 | 杨晓辉,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yangxiaohui4720@igsnrr.ac.cn孔瑞瑄,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kongruixuan2024@163.com陈满意,中南大学,goodseer@outlook.com江东,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jiangd@igsnrr.ac.cn朱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zhuhe@igsnrr.ac.cn刘华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liuhx.16b@igsnrr.ac.cn |
| 地理区域 | 中国(台湾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暂无数据) |
| 数据年代 | 2006–2024 |
| 数据格式 | .xlsx、.shp |
| 数据量 | 2.67 MB |
| 数据集组成 | 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空间分布及其相关信息数据;分省、分年份统计数据 |
| 基金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A0300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2271248,42571289) |
| 出版与共享服务平台 | 全球变化科学研究数据出版系统 http://www.geodoi.ac.cn |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 11 号 100101,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 数据共享政策 | (1)“数据”以最便利的方式通过互联网系统免费向全社会开放,用户免费浏览、免费下载;(2)最终用户使用“数据”需要按照引用格式在参考文献或适当的位置标注数据来源;(3)增值服务用户或以任何形式散发和传播(包括通过计算机服务器)“数据”的用户需要与《全球变化数据学报(中英文)》编辑部签署书面协议,获得许可;(4)摘取“数据”中的部分记录创作新数据的作者需要遵循 10%引用原则,即从本数据集中摘取的数据记录少于新数据集总记录量的 10%,同时需要对摘取的数据记录标注数据来源[9] |
| 数据和论文检索系统 | DOI,CSTR,Crossref,DCI,CSCD,CNKI,SciEngine,WDS,GEOSS,PubScholar,CKRSC,OARL |
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层面,因各省设立原则规范存在较大差异,如云南省设立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村级行政主体为核心、河北省设立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县级行政单位为核心,且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或实验区的命名原则存在差异,因此本数据集集中统一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进行命名,其涵盖自200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以来,截至2024年12月的各省(港澳台暂无数据)政府及文旅部门公布的各批次25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具体记录了各文化生态保护区及实验区的名称、公布时间、位置信息等。
本研究所需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主要为全国各级行政区的矢量数据,来源于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来源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及各省(港澳台除外)文旅部门公布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10, 48]。作者整理获取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汇总列表,完善相关属性信息(范围、批复时间等)。通过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名称、申报地区或申报单位信息来确定所属行政区;同时参照各级政府网站、文旅部门信息和《中国大百科全书》等资料进一步将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空间范围信息明确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和少数村级单位,并明确各保护区地理坐标,与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矢量数据相融合,开发出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空间分布数据集。所使用行政区划以中国标准行政区划数据GS(2024)0650号为准。
4 数据结果
4.1 数据集组成
本文数据分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据两部分。具体包括(1)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空间分布及其相关信息数据;(2)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空间分布及其相关信息数据;(3)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分省统计数据;(4)按设立年份统计的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数量数据。
4.2 数据结果分析
分省份来看,当前青海省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最多,为3个,其次为江西省、福建省、云南省和河南省,均为2个;从覆盖面积来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覆盖面积以青海省最大,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面积总和为297,248.16 km2,其次是陕西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面积为86,128.13 km2。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方面,云南省有85 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山东、内蒙古、湖北紧随其后,分别有17个、13个、13个 。数量较少的海南、陕西等省份仅有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覆盖面积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面积最大,为 481,692.16 km2;其次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别为 361,119.50 km2、321,586.22 km2 和 316,865.44 km2。这种数量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不同省份在非遗保护重视程度、文化资源丰富度及地域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不同(表2、表3)。
从空间分布来看,根据七大地理分区划分,西南地区省级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较多。而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在省级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数量及分布密度上相对较少。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17个省份,在全国呈现出一定的集聚与分散特征,在三级地势阶梯均有分布(图1)。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样呈现出不均衡分布,云南、山东等省份数量多且相对集中,而山西、河南等省份数量相对较少且分散,这与各地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图2)。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分布规律可以反映出地域文化形态的空间特征。历史上传统文化的发源和地方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受到多方面影响。其中地形地貌因素对传统地方文化的发源影响较大,例如长江中下游、黄河流域等地区的平原地区得益于其农耕条件产生早期文化形态,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空间分布上体现为山东、湖北、江浙等省份
| 省份 | 数量 | 省份 | 数量 | 省份 | 数量 | |||
|---|---|---|---|---|---|---|---|---|
| 国家级 | 省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国家级 | 省级 | |||
| 云南 | 2 | 85 | 黑龙江 | 0 | 6 | 山西 | 1 | 3 |
| 山东 | 1 | 17 | 四川 | 0 | 6 | 福建 | 2 | 3 |
| 内蒙古 | 0 | 13 | 河南 | 2 | 6 | 江西 | 2 | 3 |
| 湖北 | 1 | 13 | 宁夏 | 0 | 5 | 辽宁 | 0 | 2 |
| 江苏 | 0 | 12 | 青海 | 3 | 5 | 吉林 | 0 | 2 |
| 浙江 | 1 | 11 | 新疆 | 0 | 5 | 西藏 | 0 | 2 |
| 河北 | 0 | 11 | 重庆 | 1 | 4 | 海南 | 0 | 1 |
| 广东 | 1 | 9 | 湖南 | 1 | 4 | 陕西 | 1 | 1 |
| 广西 | 1 | 8 | 安徽 | 0 | 4 | 跨省保护区 | 2 | 0 |
| 甘肃 | 0 | 8 | 贵州 | 1 | 4 | |||
| 省份 | 面积 (km2) | 省份 | 面积 (km2) | 省份 | 面积 (km2) | |||
|---|---|---|---|---|---|---|---|---|
| 国家级 | 省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国家级 | 省级 | |||
| 内蒙古 | 0 | 481,692.16 | 湖南 | 15,477.49 | 48,863.06 | 浙江 | 1,139.76 | 21,806.78 |
| 西藏 | 0 | 361,119.50 | 新疆 | 0 | 47,996.49 | 广东 | 15,829.12 | 19,180.71 |
| 青海 | 297,248.16 | 321,586.22 | 山东 | 15,761.66 | 43,428.18 | 河北 | 0 | 18,940.97 |
| 宁夏 | 0 | 316,865.44 | 安徽 | 10,787.90 | 42,769.34 | 云南 | 51,522.42 | 17,747.61 |
| 四川 | 33,805.73 | 236,687.23 | 陕西 | 86,128.13 | 41,236.71 | 山西 | 24,674.56 | 13,734.35 |
| 甘肃 | 0 | 148,411.71 | 湖北 | 29,925.20 | 38,316.46 | 河南 | 15,955.10 | 10,292.21 |
| 黑龙江 | 0 | 147,552.36 | 福建 | 44,437.52 | 33,529.33 | 海南 | 0 | 9,378.29 |
| 广西 | 33,538.69 | 124,396.13 | 江西 | 44,686.87 | 32,250.89 | 重庆 | 19,796.28 | 8,110.82 |
| 贵州 | 30,294.67 | 71,131.12 | 辽宁 | 0 | 30,976.19 | |||
| 吉林 | 0 | 49,265.33 | 江苏 | 0 | 23,254.48 | |||
内保护区数量较多。同样,徽州等地区由于山地环绕,历史上交通通达度低,从而使得徽州文化得到较好的保存和传承[49]。而在当下,文化传承和分布的影响因素有所增加,各因素所占比重也有变化。曾梦宇、张雪梅[50]等学者研究总结,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生成的空间分布受到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交通通达度、文化交融和制度政策的影响,以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例,经济作为基础要素影响文化的存续环境,现代产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也对其原有生态和文化传承产生冲击。同时,文化交融也会使一些地域的传统文化
(基于审图号GS(2024)0650的标准地图制作)
(基于审图号GS(2024)0650的标准地图制作)
得以沉淀和演化,从而呈现出某些非遗项目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边缘区或外围区形成不同的表现形式。
本文统计了省级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时间序列上的数量变化,对于设立后地点范围有所扩增的保护区,按照其首次设立时间记录统计得到图3。从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批复、设立时间上看,自2006年以来,截至2024年,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持续增加,特别是2009年、2020年至2023年期间,新增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显著增多,截至2024年共25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自2014至2023年间稳步增加,至2024年共有23个。这说明近年来中国对于文化生态保护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文化生态保护工作逐步落实并已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一定规模。
5 结论
本数据集汇集了2006年至2024年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以及省级文旅部门公布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名单,包括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25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计276个子项;作者补充了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行政区域、中英文名称、范围、设立时间等详细属性信息,全面梳理了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数量及空间分布信息,为全国及地方文化生态保护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知,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地域分布上存在明显差异,西南地区数量相对较多,东北和西北地区数量较少,反映出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与地区发展水平、文化资源禀赋具有紧密联系。在时间序列上,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持续增长,说明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建设发展迅速且已初见成效。本数据集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文化等文化保护类数据集结合,为该领域研究提供基础参考。
作者分工:杨晓辉对数据集的开发做了总体设计;孔瑞瑄撰写了数据论文、初稿修改和数据可视化;陈满意、江东、刘华先对数据进行了收集和整理;朱鹤对数据进行了可视化,并对数据集的开发进行了整体设计,初稿修改。
利益冲突声明:本研究不存在研究者以及与公开研究成果有关的利益冲突。


